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委托运输,委托方应与被委托方签订委托运输协议,明确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及追溯责任,防止第二类精神药品在运输中丢失或被盗抢。同时,按照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,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再次委托运输。